金管會宣布 民眾房貸、車信貸、信用卡緩繳展延續至年底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對個人經濟影響,金管會銀行局今(3)表示,考量疫情對部分民眾之經濟活動及債務償還能力仍有所影響,因此協調銀行再度延後還款期限,延長信用卡及其他個人貸款之債務協處機制受理期間至今年12月底。目前銀行申請展延金額高達2,800億元、件數將近11萬件。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新冠疫情去年爆發以來,金管會已先後於去年2月18日、5月29日及12月25日函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就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等措施,目前該等措施之受理期限將於今年6月底屆至。
據銀行局統計,個人貸款(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部份,統計自去年至今年5月底為止,展延金額大約2,800億元左右。至於件數方面,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件數約5.8萬件左右。信用卡部份亦約有5萬件左右,合計將近11萬件左右。
金管會,考量疫情對部分民眾之經濟活動及債務償還能力仍有所影響,故金管會今年6月1日邀集銀行公會及相關銀行進行討論,協調銀行延長信用卡及其他個人貸款之債務協處機制受理期間由今年6月底延長至今年12月底。
新通過之債務協處機制內容如下:
- 一、 協處機制適用對象: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之民眾。
- 二、 協處機制產品範圍: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
- 三、 協處措施:
- (一) 信用卡款項:信用卡帳單之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
- (二) 其他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金管會進一步說明,民眾如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可於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倘已經申請過展延的民眾,如仍持續受疫情影響者,亦可在上述期限內再向銀行提出申請。金管會盼疫情期間,銀行能支持客戶渡過疫情衝擊,亦在符合內控原則下,儘量採行線上方式辦理,保護客戶也保護行內工作人員。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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