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25.5萬營業用車主注意 牌照稅10月1日開徵
今年下半年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1日開徵。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統計,對比去年同期,開徵車輛數成長3.26%,主要受小客車數量成長所帶動,開徵稅額則年增1.67%。
財政部今天委請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舉辦「108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宣導記者會」,並於會中公布全國開徵件數及金額。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局長沈政安提醒,今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時間為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若逾期繳納,每2日將加徵應納稅額1%滯納金,最高至15%;逾30日未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沈政安表示,統計本次開徵車輛為25萬5343輛,開徵稅額新台幣11億2533萬元,開徵輛數較去年增加8053輛,年增3.26%,開徵稅額也小幅成長1846萬元,增幅1.67%。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與去年同期相比,今年營業用小客車開徵輛數增加,營業用大客車則相對減少;經瞭解,應與業者為降低營運成本及車輛稅費,採取「大車換小車」策略,將原本營業用大客車換成一台或多台小客車有關,才使整體小客車輛數增加。
財政部表示,牌照稅繳納管道有7種,民眾可採金融機構代收(不含郵局)、長期約定轉帳、便利商店繳款(2萬元以下)、信用卡、ATM轉帳、活期存款帳戶轉帳以及晶片金融卡網路繳款;採約定轉帳者,記得在10月31日繳款截止日,預留足夠金額扣款。
在電子化繳納方面,財政部指出,民眾可利用手機等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快速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進行線上繳稅,或是以工商憑證、「統一編號加車號」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登入線上查繳稅;目前也已支援台灣行動支付、ezPay簡單付、i繳費或8大行庫行動網銀APP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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